文件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相关扶持政策申领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174号)
补贴对象:我市户籍登记失业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身有残疾、特困救助供养离校1年内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每人一次性补贴500元,不重复享受
补贴程序:
1.申请
离校未就业求职创业补贴实行全渝通办。离校1年内高校贫困毕业生向任一镇街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申请补贴,填报申请表,并提交身份凭证复印件。
2.审核
镇街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比对就业失业登记、单位参保、工商注册登记等信息,审核申请人身份凭证后,即时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失业登记,注明人员身份,并报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审核。
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在失业登记信息中注明人员身份。
3.公示
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按季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情况在申请人所在地社区(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确认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资料送区财政局确认。
5.划拨
区财政局在每季度首月底前将补贴划入上季度申请人账户,并将经费划拨情况反馈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